世茂集团(0813.HK)公布,决定进一步修订债权人支持协议修订协议,包括若干控股股东将承诺,其将不会自愿出售、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公司股本,除非有关出售、转让或处置不会导致其成为公司股本总投票权20%以下的实益拥有人,且有关出售、转让或处置所得款项净额,用於条款书订明的若干用途。
世茂又指出,截至昨日,合计持有范围内债务本金总额50%以上的计划债权人,已透过加入债权人支持协议或同意加入债权人支持协议,来表明对拟议境外债务重组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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