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光学费后为办理贷款,大学生吴某被忽悠提供银行卡“刷流水”,在已经怀疑对方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况下,吴某决定“黑吃黑”,“截胡私吞”卡中7万余元赃款。
9月3日,澎湃新闻记者从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金山区检察院”)获悉,今年8月,经该院提起公诉,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吴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千元。
金山区检察院介绍,2023年9月,大学生吴某因为超前消费,花光了自己的学费,因害怕家里人知道,他便在网上寻找办理贷款的途径。偶然在朋友圈看到一条贷款广告,吴某便主动联系上家(已另案处理),咨询能否办理贷款。
“办理个人贷款还是企业贷款?”“本人有被法院诉讼、强制执行、限制高消费等情况吗?”看到对方发来的询问消息,加上使用的聊天软件是需实名认证的,吴某便相信了对方是办理金融业务的客服,声称自己创业差一些启动资金,并提出3万元的贷款请求。其后,吴某按照对方要求逐步操作办理贷款,登录网上银行,将用于接收贷款的银行卡明细发给了客服。
“您的银行卡流水不足,如需办理贷款,我们可以提供代刷流水服务。”其间,客服提出吴某名下的银行卡流水不足,日常消费信息不够,需要“包装”一下才能给吴某放贷。“只需将银行卡和绑定的手机卡邮寄过来,剩下的你就不用管了,我们刷完流水后即可放款,且不收取任何额外费用,只在放款成功后扣除总金额的百分之三作为服务费。”
想着自己手头拮据、等着用钱,吴某便答应下来,将银行卡、手机卡寄给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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