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原副市长黄敏被双开
广东省纪委监委网站“南粤清风”于9月1日公布,深圳市委原常委、市政府原副市长黄敏因严重违纪违法问题接受了广东省纪委监委的立案审查调查,并已被作出处理决定。调查发现,黄敏存在多项违纪行为,包括违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权谋私、在干部选拔中收受财物、违规从事营利活动等。因其行为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决定给予其开除党籍和公职的处分,其违纪违法所得将被收缴,涉嫌犯罪问题则被移交给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黄敏,61岁,广东普宁人,自1986年大学毕业后一直在深圳工作,职业生涯大部分时间在深圳市交通系统内,从基层技术员逐步升至深圳市交通局(市港务管理局)局长,后又担任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的重要职务。2015年起,黄敏的仕途经历了宝安区委书记、深圳市副市长,直至2020年成为深圳市委常委、副市长,仕途达到高峰。然而,2023年3月,他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调查,同年11月被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免去副市长职务。
值得注意的是,黄敏被免职前不久,他曾主管的深圳市交通部门中,两名前下属也因违纪违法问题在同一日被处理。其中一人的案件还因亲属网络炫富而引起公众广泛关注,进一步揭露了内部的腐败问题。这两位前下属分别是原货运分局局长钟庚赐和原党组副书记李福民,他们均被查实存在违纪违法行为,受到了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钟庚赐与黄敏曾有直接的上下级关系,李福民则与黄敏在同个领导班子中共事超过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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