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黄坤)近日,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上海市商务委联合印发《关于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作用支持中小微企业汇率避险增信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过“政汇银担”四方密切配合,助力企业有效规避汇率波动风险、聚焦主业,推动上海市外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通知》明确,将以服务对象普惠性、业务操作便利性、政策引导长期性为原则,充分利用现有金融市场汇率避险工具,将汇率避险增信服务纳入政府性融资担保业务范围,企业无需缴纳保证金即可办理汇率避险衍生品业务。上海市从事外贸业务且有外汇套保实际需求的中小微企业均属于政策支持范围。
上海市融资担保中心制定并实施担保基金汇率避险担保业务专项方案,采用专项批次担保业务模式,对中小微企业申请办理的汇率避险业务提供政策性担保。鼓励区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开展汇率避险担保,上海市融资担保中心提供再担保优惠政策。
《通知》要求,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应将开展汇率避险担保业务的平均担保费率保持在1%(含)以下,上海市融资担保中心对汇率避险担保业务的担保费率不高于0.5%/年,再担保费率减半收取。鼓励各区将汇率避险担保业务纳入本区政府性融资担保扶持政策范围。鼓励银行创新汇率避险产品种类,加大新产品开发力度,提供个性化、差异化、线上化的汇率避险产品和服务。汇率避险担保业务实施风险共担机制,确保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稳健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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