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女子公然在群内造谣
捏造重大警情引起公众恐慌
均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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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起因
近日,怀化市鹤城区网民易某云在某小区微信群发布“怀化亡命之徒冲关杀4人”的内容,引发网民关注。经核实,鹤城区未发生此类案件,该消息为谣言。
案件经过
经民警核查,易某云在未经证实的情况下,将其妹妹易某霞道听途说的“怀化亡命之徒冲关杀4人”的虚假信息在某小区微信群中发布,该信息虚构事实、混淆视听,引发网民关注讨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处罚结果
易某霞、易某云因虚构事实散布谣言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第1项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易某霞作出行政拘留10日、易某云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普法小课堂
为有效净化网络生态环境,公安部决定将2024年作为“打击整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年。在网络上编造、散布谣言,根据行为的情节严重程度可能会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违法责任和刑事责任。希望大家在纷繁复杂的网络世界保持清醒的头脑,远离网络谣言。
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五条规定: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捏造、歪曲事实;
(二)对他人提供的严重失实内容未尽到合理核实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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