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应急管理局最近公布了《重庆潼南大佛街道建设路10·2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这起事故发生在2023年10月2日下午14时55分左右,地点位于重庆市潼南区大佛街道建设路原妇幼保健站外,导致3人丧生,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106.46万元。调查组认为,这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事故详情如下:涉事司机李,驾驶一辆比亚迪小型新能源轿车(车牌号渝ADH8116),隶属于重庆市潼南区邱唐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李具有合法驾驶资格,但在驾驶过程中因注意力分散,操作失误,导致车辆偏离正常行驶轨迹,撞击到正在路上散步的三位行人——范、唐、夏,其中范当场死亡,唐与夏送医后不治身亡。车辆还与路边停车位上的另一辆轿车(渝CY0098,车主张)发生接触。
事故现场位于一处坡道上,道路条件良好,设有停车位,但事故车辆未能保持在正常车道内行驶。调查显示,李在过去三年有20次交通违法行为记录,均已处理。事故车辆在这段时间内也有7次交通违法记录,同样已处理完毕。
深圳万顺叫车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和重庆市潼南区邱唐汽车租赁有限公司被认定未充分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能确保驾驶员接受充分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同时,相关部门如潼南区交通局、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城市管理局、大佛街道办事处以及永川区交通局在监管、执法、道路隐患排查等方面存在不足,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间接责任。
目前,李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面临法律制裁。涉事企业和个人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受到了相应的行政处罚建议,包括高额罚款等。三名死者的善后事宜已经处理完毕,社会秩序保持稳定。
版权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百度立场。
本文系作者授权百度百家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