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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经评论员 贾运可
9月25日,丹化科技(SH600844,前收盘价2.41元,市值24.51亿元)因接受大股东财务资助且年化利率高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关联交易未及时披露,收到江苏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值得关注的是,丹化科技近年来已多次因信息披露问题受到行政处罚或监管措施。此外,本次被江苏证监局认为“未能勤勉尽责”的责任人中,有两位高管还在今年4月获得升职。
根据江苏证监局的《警示函》,为纾解丹化科技资金困难,自2022年8月起,丹化科技原控股股东、现第二大股东丹化集团陆续向丹化科技及其控股子公司、控股孙公司提供17笔借款共计3.315亿元。截至公告日,借款已归还1.805亿元,剩余借款余额为1.51亿元。这笔资金往来构成了关联交易,但丹化科技未能及时履行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且未在2022年年度报告和2023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丹化集团提供的借款形成的关联交易。
江苏证监局认为,丹化科技及相关责任人未能勤勉尽责,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决定对公司及有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这并非丹化科技首次因信息披露问题受到处罚。今年5月,上交所对丹化科技及时任董事会秘书成国俊、时任财务负责人蒋勇飞予以监管警示。此外,2021年3月和8月,丹化科技也曾因信息披露问题受到上交所和江苏证监局的通报批评和警示。
相关事件暴露出丹化科技在信息披露方面的严重不足。作为上市公司,丹化科技理应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的相关法规,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然而,公司多次因信息披露违规被处罚,显示出其内部管理存在重大漏洞。更为令人担忧的是,此次被出具《警示函》的责任人中,成国俊与周劲松在今年4月获得升职,成国俊由副总裁晋升为总裁,周劲松则获得副总裁职务。
这样的安排不仅让人质疑公司对高管的考核机制,也反映了公司治理结构的不合理之处。成国俊在被交易所与证监会采取监管措施之前已经得到晋升,这显然不符合常理。企业应当以合规经营为首要任务,对于屡次违规的行为,必须严肃处理,以维护市场的公平性和透明度。同时,高管应当以身作则,维护市场的诚信与透明。
丹化科技此次被罚,不仅是对其自身行为的警告,也是对其他上市公司的警示。上市公司应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信息披露机制,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披露。同时,监管部门应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提高违规成本,以维护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只有通过严格的监管和有效的治理,才能从根本上遏制信息披露违规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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