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先生的家位于宁德霞浦县渔洋里村,因当地经济开发区扩张及渔洋地原路扩建工程,其房屋被列入征迁区域。然而,在补偿金额的谈判尚未达成共识时,2023年6月2日,镇政府单方面决定将29.7万元的补偿款汇入了李先生母亲的账户。仅仅几天之后,即6月6日,李先生家的房屋就被拆除,这一系列行动让他们深感困惑与不满。
据李先生描述,他们的房产在此之前作为超市出租,收益颇丰,因此认为政府提出的征迁补偿金额偏低,无法接受。此外,他所收到的房屋评估报告及赔偿清单均未经官方盖章确认,这让他对整个征迁过程的正规性产生了质疑。对比之下,他了解到周围其他被征迁户获得的补偿金额相对更高。
长春镇政府方面则表示,由于与李先生的母亲多次沟通未果,且考虑到项目建设的紧迫性及大多数群众的利益,决定在公示补偿详情后采取直接打款并拆除的措施。政府工作人员强调,李先生的房屋结构简单,经过第三方评估,结合宅基地补偿、搬迁及安置费用,得出的29万元补偿款是合理的。
然而,法学专家指出,镇政府的征迁流程存在问题,直接公告后拆迁可能违反相关法律,侵犯了村民的财产权。在征迁双方无法达成协议时,应通过行政部门作出裁决,并遵循严格的法定程序,必要时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而非由镇政府直接采取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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