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中共中央与国务院联合发布了关于弘扬教育家精神、强化新时代教师队伍高素质专业化建设的意见。文件强调了维护教师合法权益的重要性,特别指出要维护教师行使教育惩戒的权利,鼓励教师积极介入管教过程。为确保教师能充分履行教育职责,学校及相关部门需依据法律提供坚实保障。对于侮辱、诽谤教师或对其进行恶意炒作的行为,将依法进行惩治,情节严重触犯刑法者,将被追究刑事责任。此外,学校与教育机构需积极协助教师维护其合法权益,同时致力于减轻教师的工作负担,通过合理安排社会活动进校园、减少各类督查评估项目,为中小学、高校教师以及科研人员创造一个更为宽松的工作环境,确保他们能够专注于教学与研究的核心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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