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的重点建设项目——叶鲁高速公路,对促进沿线地区的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有着积极作用,是项利于国家和民众的工程。然而,该项目在推进过程中发生了一起令人遗憾的事件:叶县一位返乡创业的大学生贾柯,其精心培育近十年的7亩梨园遭到了非法强拆,而主导这一行动的竟是当地县政府领导,带领数百人实施。
贾柯作为响应乡村振兴战略的大学生,返回家乡投资果园,这本是乡村发展中的一抹亮色,象征着青年力量对乡村未来的积极贡献。但当个人创业成果与省级重点建设项目发生冲突时,却以一种非正常的方式解决,不禁让人深思:重点项目推进是否应以牺牲个体合法权益为代价?法律的界限在面对“大局”时是否可以模糊?
媒体报道显示,争议核心在于贾柯的果园应被视为经济林还是零星果木,以及相应的补偿标准。这是一个法律问题,理应由法院裁决。然而,当地政府采取了直接强拆的手段,不仅缺乏法律依据,还涉嫌滥用职权。特别是所依据的补偿标准文件已被上级部门认定失效,程序上也未遵循正当流程,包括未给予被拆迁人申诉的机会,这种做法与法治精神背道而驰。
暴力强拆不仅侵犯了公民权益,还严重损害了当地的法治环境和商业信誉。正确的做法应当是在遵守法律的前提下推进项目,这样既能保证工程进度,又能赢得民众的理解和支持。干部在追求工作效率的同时,必须坚守法治底线,避免采取简单粗暴的方法,以免造成负面后果,影响政府形象及地区长远发展。
此事件反映出部分基层领导干部法治意识薄弱,亟需加强法治教育,确保权力在制度框架内合理行使。法治的权威来自人民的信任,领导干部更应成为遵法守法的表率,通过法治思维和方式解决问题,确保权力行使的合法性与合理性。大V评“领导带队强拆大学生果园”!
版权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百度立场。
本文系作者授权百度百家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