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先生是上海一家商场的商户,2023年,他进入了商场的管道井,发生了高坠事故,身上两处骨折在医院躺了近一个月,落下终身残疾。事后胡先生将商场业主和物业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90余万元。为了防止再发生意外,物业在地面装上了铁丝网,并对这个管道井上了锁,安排保安每日检查。这起案件的责任划分还在审理,但在开庭过程中,法官发现胡先生诉请的16万元医药费中,11万元是由医保基金垫付的,自然不能向被告索赔。在法官的提示下,原告当庭变更了诉请金额。如果最后判决被告有责任的话,11万应该由被告承担,医保机构会对他进行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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