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陈芳
记者从商务部获悉,中国与东盟十国领导人10月10日宣布实质性结束中国-东盟自贸区3.0版谈判,发表《中国-东盟关于实质性结束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3.0版升级谈判的联合声明》(下称《声明》)。该《声明》指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3.0版将在海关程序和贸易便利化等领域进一步深化承诺,有助于持续应对新挑战,反映了现代贸易实践,将为各方带来新机遇。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3.0版在现有中国-东盟自贸协定和《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基础上实现“增值”,涵盖标准技术法规与合格评定程序、海关程序及贸易便利化、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竞争和消费者保护、中小微企业、经济技术合作等领域。
《声明》指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3.0版将在数字经济、绿色经济、供应链互联互通、竞争和消费者保护、中小微企业等新领域作出承诺,加强合作关系。
中国和东盟一致认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3.0版谈判实质性结束表明双方坚定不移地维护基于规则的贸易环境,致力于在复杂的全球环境中深化经济一体化与务实合作,加快疫情后经济复苏。
商务部表示,上述升级成果将全面拓展中国与东盟在新兴领域互利合作,加强双方标准和规制领域互融互通,促进贸易便利化及包容发展。双方确认将加快完成法律审核、国内程序等工作,推动2025年签署升级议定书。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协定最初签署于2002年,是东盟与外部对话伙伴签署的第一个自贸协定,也是中国的第一个自贸协定。自贸协定于2014年启动首次升级并于2015年签署,自2019年起对所有缔约方生效,优化了原产地规则、海关程序和贸易便利化、投资、经济技术合作等章节以及服务市场准入。因此上述中国-东盟自贸区谈判被称为3.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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