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微信公众号“雅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10月9日消息,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支持职工住房需求,四川省雅安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政策进一步优化调整。
文件提出,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一是,阶段性放宽贷款额度核定限制,2025年6月30日前,职工在雅安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家庭首套自住住房,且满足正常缴存6个月(含)以上等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基本条件的,公积金贷款额度不受缴存时间系数和账户余额的限制。
同时,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阶段性放宽购房提取范围。2025年6月30日前,缴存人在雅安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无未结清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存在其他不允许提取的情形,可一次性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的双方父母或子女的住房公积金,共同申请提取金额与贷款金额之和不超过购房总金额。文件明确,父母与子女之间进行的房屋交易不适用本政策。商品住房以购房合同签约备案日期为准,再交易房以不动产权证取得日期为准。
另外,雅安市还取消了省内异地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限制。职工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申请提取公积金时,不再需要购房地与职工本人或配偶户籍所在地或公积金缴存地一致。
文件要求,优化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频次。支持缴存职工自主选择按年、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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