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金融一线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衡水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饶阳县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因未严格执行贷款“三查”制度并导致形成不良贷款、对非同业单一集团客户的风险暴露超比例,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衡水监管分局罚款60万元;
翟迎春(时任饶阳县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对饶阳县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未严格执行贷款“三查”制度并导致形成不良贷款、对非同业单一集团客户的风险暴露超比例两项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监管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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